先說一個過去搞獨立書店的心得:「朋友和人脈真的能當飯吃嗎?」就台灣的閱讀習慣和總人口數因為網路媒體存在大量下降的趨勢來看,上面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而且世界未來的趨勢:紙本及數位的文字閱讀,必然肯定要與其他媒體瓜分不同的讀者群。(但我相信閱讀不死,只是形式不同。)
「搞獨立書店」這事其實也是我不知道要幹嘛,就幫著朋友弄了。最大的心得是:
不論你朋友再多、人脈再廣,就算有人支持你,在你店裡買一本書,你也不可能靠朋友和人脈來賣書,就足以讓你活下去!
每個人的可支配所得不會一直用在「支持獨立書店上」,你只得無所不用其極、想方設法的把書賣掉,或者賣食物、飲品、文創商品,以維持住一家書店的生存!
在Matters上晃盪一個月,的確替我帶來為數不少的收入。@hardmetal在〈命题作文还是非命题作文?〉提到的,以及我提到的非營利事業組織與Matters及讚賞公民的結合和@DrThankYouC的實驗〈NGO小實驗。義賣與Like Coin〉都必須回到「供需」這件事上,特別是當我們思考「LikeCoin可不可能幫助一個非營利事業組織有一定的金援?」這件事上。
整天晃盪在Matters的話,非常容易看得出來哪種命題吸引人,哪一個人的發言可以有同一群體支持like,但除此之外,其他的創作者、不熱門的主題,該怎麼實現「把讚賞化成收入」呢?
以我來說,我的文章在來Matters之前,讀的人根本寥寥無幾,連Facebook上要有人按讚、medium一篇要超過十個人點擊都相對困難(至今如此)是非常孤獨的創作者。看到Matters上其他人說的那些過往的人氣,我也好想要有那樣的人氣啊!!!動動手指打字寫文就有訂閱、追隨者、like數狂增,實為令人羨慕!
這麼說並不是在抱怨自己人氣不夠或是寫的文有沒有人讀,而是得回過頭來想幾個問題:
讀者與創作者的差異
Matters上的創作者不少,能大篇寫文的人非常多。創作者和讀者的差異在於:他們是等號,但不一定相等。創作者必須大量的閱讀,才有比較好的創作內容,但他除了「閱讀」外,他還有一個身分是「創作者」,當創作者大量花時間創作的時候,就與「讀者」在支配時間上有極大的落差。
Matters現狀是,創作者大於讀者。那麼多的作品誰來閱讀?誰來點讚?總不好像Facebook一樣把like變成「閱」的滑過吧?
我的確是要寫一篇文,去慫恿我的網友們都加入讚賞公民,沒事給我按按讚支持我。但是上面說的「朋友和人脈真的能當飯吃嗎?」這個問題的答案,都告訴我不應該太大量的「依賴朋友」(包括我在販賣商品的時候,只能請託朋友分享,而不能時時強逼他們購買。)
非營利事業組織 以文字變現成為實質收入的可能性
當讀者的數量小於作者的數量(就先不論是不是讚賞公民了。)不可能只靠同一群人在圈子裡互相按讚就能創造可以成為支撐的收入。哪怕是我同時有五個讚賞公民的帳號,我也只能給一篇文章25個like(但我不可能付五個讚賞公民的錢做這件事。)
若再回到「命題作文」跟「非命題作文」這件事來看。如果你真心想把LikeCoin當作一個收入來源,除了開發「讀者群眾」外,你勢必會如獨立書店一樣,想方設法地把書端到讀者面前,讓讀者買單(讓讀者按like),你就免不了會寫些「命題作文」。
我個人還是非常相信,LikeCoin的存在是有機會改變創作者與讀者之間互惠關係的模式(不一定是買賣,而是認同、讚賞、鼓勵),甚至是可以成為公益團體的財源之一。
談「收入」這事,是Matters上很容易被青睞的文章;談「創作」到底是不是為了「收入」這事,感覺好像還是太功利了一點,當LikeCoin作為一種鼓勵創作的實質回饋時,如何擴大讀者群?讓「命題」和「非命題」的兩者,都能夠有其實質的效益,是與非營利事業組織相結合時,必然要思考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