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與魔鬼 ,I want the truth!!!

20130803

雖然因為一個洪仲丘一案,看到這部電影是有點晚了,但這個電影還真的跟現實有相當的重疊。

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電影。即使裡面有一段「不怎麼負責任,需要被刺激才會好好辯護且辯護成功的律師」是我覺得比較爛的橋段,但對照這整個事件來看,電影創造的事件,總是令人心生期待,且拍手叫好。

這是一個下士和一等兵因接受指令「Code Red」對一個同袍(William T. Santiago)的霸凌致死的案件,最後法庭上的攻防相當精采,幾個經典句子也在最後那幾場,但整個電影最精采的不只是最後一段跟上校的問答,以及兩位執行「Code Red」的人最後的談話。更精采的是在過程中,下士堅持寧可被判終身監禁也不妥協、堅持說出實情也不為半年的刑期給誘惑,最後只能逼得辯護律師(Daniel Kaffee)卯足全力替他們辯護找出從上下達指令的上校。

關於「服從」這件事,從這部電影裡,終於令人明白「絕對服從」的意義為何,並在服從之下,如何守住自己的良知及勇於承認自己的作為。「絕對服從」並非合理化所有的行為,而是在於可能會令軍隊或國家陷於不安全的狀態下,必須絕對服從;而當它可能涉及不合理的責罰和危害他人性命時,是得以違抗或是「絕對坦承」的供出命令者。電影中也用了一次違反命令事件,來成為再次執行「Code Red」時,為何下士沒有抗命,而真的把一個人殺害的理由。

這部電影從頭至尾沒有將被殺害者的角色「完人化」,William T. Santiago就是一個跑步糟糕、內務差勁、越級報告,且十分有可能違害整個基地安全的兵。而執行「Code Red」的這兩個人,從頭到尾都沒有撇開責任,也相當清楚為何上級下達如此的指令。

而最後當上校對著辯護律師大吼說:「you can’t handle the truth!!」且外加一些他如何顧全大局而所需要做的任何事。話到此,其實能夠讓人理解,但也肯定就是他下的命令,就等他自己說出口。律師沒有收手,而是再追問了一次:「是你下達Code Red的命令嗎?」

法庭上的針鋒相對就再此畫上句點。當上校說出是他下的命令後,這故事的結尾也就成為另一個故事的開頭。我們將無從得知如何審理下命令的這兩個人的刑責,但我們擁有了真相!

真相就是要如此清楚,加害者沒有為了換得更好的條件,而否定自己所聽、所聞、所做;命令的人最終也完全肯定的答出「就是我」(即使他講了一長串為什麼這做的理由)。這就是真相!

真相往往令人招架不住,也或許簡單的只是「我看他不爽」,但從加害者親口證實的,都遠比訴狀中含糊不清的交代了事,還讓人容易接受。「真相」的出現,更是加害者不能逃開的審判開始,無論他有什麼理由,這才是在法庭上暴跳如雷需要面對的真實!

最後這段話,是朋友在我Facebook討論時,聊著這段可以讓我們作為借鏡的對話。最後審判這兩個士丘仍要因為此案被撤職。

士兵:我們做錯了什麼,我們是服從上校下的指令。
律師: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下士:不,我們錯了。我們本該為那些沒有自衛能力的人而戰鬥!
辯護律師:你不需要用手臂上的臂章來證明你的榮譽心。

我想這部電影,確確實實的讓我感受到一個軍人對自己的榮譽感。即使是最終大吼大叫的上校,都可以感覺到。榮譽之所以是榮譽,是你拚了命都會捍衛它,而在捍衛它的同時,你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才有可能換得別人的尊敬。

電影終歸是電影,現實中,會有人給我們這麼清楚的真相嗎?

《軍官與魔鬼 A few good man》/1992
導演:洛·雷納/編劇:阿倫·索金
演員:湯姆·克魯斯、黛咪·摩爾、傑克·尼克遜

P.S
高雄熱。凱道的人好棒!

換日線的話:幹,要真相真的有那麼難?

4 Thoughts to “軍官與魔鬼 ,I want the truth!!!”

  1. 個人還是認為以「「不怎麼負責任,需要被刺激才會好好辯護」太簡化劇情了。

    因為本劇從頭到尾都有暗示出這樣的設定,從最初在棒球場上的協商、上司對主角的態度與主角對上司的反應、檢方同事對主角的態度,女主角對於主角的態度和反應等等有很多,都或多或少有暗示這樣的設定,直到最後主角的「抉擇階段」時,真的不能說是刺激,而是將「是」或「否」的兩個結果給予主角選擇,而最後劇情一如美國電影主角當然戰勝自我壓抑了。要說刺激主角一直都被「刺激」啊。

    1. 我就是不喜歡這樣的刺激啊!!!!

      我喜歡你的補充,很清楚!可是我不認為一個從來不想好好辦案的人,會那麼容易的改變做,且做出抉擇,這是電影的限制,時間太短要說的事太多,這個案子可能經過一段時間的審理、開庭!主角的態度也做了轉換,但正因一個人的性格不那麼輕易的改變,這部分就被簡化成我看到的樣子!

      說說我沒寫的那段,自殺的那個為何我不寫,因為它太雞肋。它絕對是改變主角的因素之一,但因為太簡單帶過,反而太多餘!

      我覺得你說的相當精準,就我也會一邊看你寫的,一邊點頭,可是情緒上的轉折處理太少了,顯得太意氣用事,太像是為了賭一口氣!

  2. 哈哈哈。自我意識的討厭這種橋段就忽略了。
    感謝~

    不過我想要寫得更清楚的是「我討厭被刺激後而認真辦案」這個部分。雖說前因後果講得特別清楚,「因為他的習性把這個案子給他,想要息事寧人,以表示軍裡慣有的處理風格」這安排挺好,但是我還是不喜歡「被刺激」這件事。說不上來,若是可以再偏一點點回去那種「原來認真辦案這麼有趣」,會比被激起鬥志的好。

  3. 關於這段:「不怎麼負責任,需要被刺激才會好好辯護且辯護成功的律師」。

    記憶中是因為主角父親的陰影才會如此的,導致主角逃避以「進入法庭」作為解決管道,而是訴訟外作為他的專長(其實以訴訟外解決這點可知主角的專業設定真的超強的,談笑中就可以解決法律問題,這比進入法庭還強多了~),而這樣的「設定」主角在最後也有說明:「因為主角這樣的性格才導致高層分此案給主角,企圖以不進入法庭為原則來避免真相公開!」。

    所以是有隱藏「軍中想隱瞞真相意味」的前因後果,並非爛橋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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