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生來就注定要與我的生理性別劃清界線,彷彿我錯生在這個身體上,所有人都急著幫我貼上標籤;我降生在父親那個重男輕女嚴重的家族;還在母親身體裡時,就帶著「這胎應該是個男生」的期待來到這個世上。

那些關於我「如果是一個男生就好了」的碎語,從我聽得懂人話的年紀開始,總是在我被展示於長輩前,不斷地支解我的靈魂:「這麼好動,怎麼不是一個查甫?」「啊!一定是投胎時跑太快,把懶叫漏掉了。」「伊若係查甫,他爸就不會想要娶細姨。」「伊就嘸係查甫,不然伊爸母就不會離婚了。」⋯⋯長輩們總是邊說邊笑,我幾乎快要被他們的訕笑給吞掉了。

台語解釋:這麼好動怎麼不是一個男生。一定是投胎時跑太快,把老二漏掉了(老一輩的人總是沒有太含蓄的把懶叫或懶趴放在嘴上,但它的確是男性生殖器在台語通俗的語詞。)她如果是男生,她爸爸就不會想要討小老婆。他就不是男的,不然他父母就不會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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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出櫃」兩個字。我認為情感的存在不是因為「性別」而是發自內心的感覺。對一個人的感覺。

我從小就被外在條件被歸類在「應該是喜歡同性」框框裡。我喜歡過異性也喜歡同性,喜歡的人我都告白過,也被拒絕過。交往的對象也都是同性,曖昩有好感的則不分性別。

我沒有特意將自己打扮得很man,那是父母給我的身體,我沒有抗拒,也沒有不喜歡,而穿著,我只是選擇我喜歡、舒服的樣子,如同喜歡一個人,是順著我的內心喜歡、舒服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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