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

她穿越前方那條長長的小巷,踏著零亂的步伐。幾乎沒有一次在這樣的狀況下,她可以平穩的邁開大步,離開那座爭吵的,說是家的地方。努力而奮身逃離,才是她腦海裡,必須且唯一做的事,當爭吵成了家常便飯的時候,得找到一個方式停止,大概就只剩下逃離這個選擇。

這一次,她的逃離,是永久的,不會再有機會回到那個地方的可能,五天內得找到房子住且要搬離現在的住所。雖然同居的那人老說:「沒關係,妳慢慢找,找到再 搬。」但她在心裡想著:幹,這兩天就有人要住進來我的房間,慢慢找,最好是可以慢慢找。她沒有心情慢慢找,索性搬到同居人的朋友處,連夜的把家當收拾好, 再次穿越那條小巷,離開那個熟悉的地方。

一整個冬天,她窩在床上,哪兒也沒去。離開過去的日子,身上僅剩的那些錢,是得支付現有的房租以及每一天的開銷,她算著,每天都在想著自己為什麼身無分 文,為什麼日子會落得如此下場。那是一種傻勁,只有在愛情裡才會有的傻勁,結束的那一刻才會明白,這樣固守著的東西,原來可以瞬間的消失,就連那長長的時 間,都沒法守住片刻的記憶。而最現實的,往往是現實的生活。

她躺著。整個冬天就是這樣躺著。每天翻來覆去的想著那些面試要不要去,那些工作要不要接,那些朋友的邀約要不要答應?每天,她就這樣想著這些事,翻轉,腦 袋跟身體。當然,腦袋裡的翻轉還不僅僅是那些不著邊際的問題。實際上她在想的是愛情的結束是什麼原因。那原因可能有千種萬種,想到她不斷的削弱自己存在的 意義和價值,然後縮在床的一角,任憑時間流去,她以為生命終會在床上找到真諦,在她的翻來覆去裡。

找不到。她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義。那什麼狗屁的真諦也沒被找著。認識的人老要她出去走走,看看,不要窩在家裡。她也只有每天晚上,為了要給自己一點體力, 所以才出門吃飯,但總是匆匆的騎上車,到自助餐店吞了幾口飯,再又回到床上。她一點也不餓,如果不是為了要履行活著的這個義務的話,她應該會選擇完全把自 己鎖死在房裡,不吃不喝,或者也不睡。她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要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狽,但在她尚未找回自己存在的意義與價值之前,她也只能這般狼狽。

小巷,她依稀記的那條小巷。那個同居人安穩的居住在原來的住所;那個同居人沒有改變的繼續自己的生活;那個同居人還惡狠狠的說少了她,生命也少了負擔。 幹。她又在心裡咒罵了一下。她不明白為何同居人可以完全抺去她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像垃圾一般把她丟棄?難道這樣抹去一個人存在的意義與價值,真的可以讓人 更突顯自己的生命價值?而這樣又能夠更精準的,確認自己的存在?

前些天,她聽見同居人的消息,說是已有新歡。她想起離開小巷的那天,她打電話問同居人,是不是跟XX在一起,卻又覺得自己唐突所以道歉,然後掛上電話。所 以聽見同居人與XX在一起的時候,她突然一陣歡欣。有人覺得這種事不用多講多問,過去的就過去了。她當然知道過去的就過去了,但對她來說,這事是何等重 要。她證明了,不是自己沒有存在的意義和價值,而是原來同居人早就不愛了。因為不愛了,所以才這麼完整的抹去她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她記起第一個同居人對她說:「我不能沒有妳,也不能沒有愛情。」
以及這個前同居人對她說的那句:「我想跟妳做一輩子的朋友,比朋友更好的朋友。」

她突然懂了。這不過就是同居人們,一種在離別時,講的客套話,甚至是屁話。她還那麼信以為真的,會被別人擺在心上,又感受不到別人將自己擺在心上的那份真 誠,在那瞬間,她終於懂了。下一次,她再穿越那條小巷時,應該要踏著穩健的步伐,慢慢的欣賞那些她逃離時沒看見的風景。同時的告訴自己,再這麼相信同居人 的屁話,自己就會再死一次!

P.S
被吵醒很討厭!窗戶都關了捏。
很熱高雄。又要回去睡了。
圖為高雄豆皮藝文。

換日線的話:同居人分手講的話比朋友的鬼話還像鬼話!不可信之。

17 Thoughts to “穿越”

  1. 世安:
    此刻我不應該坐在這裡回妳留言的。

    相信我一件事。所有的事都會過去。
    所有妳講的,我講的事,
    並不會那麼容易被人記在腦子裡。

    認識我,認識妳,認識她的人並不如我們想像的那麼多。
    人生,很多時候要往前,當妳陷在別人的故事裡,
    就容易以為很多人會把這當作事實來看,
    其實不然。

    誰不是走馬看花在看別人的文字?
    誰沒有自己的人生要過?
    誰有那麼多的力氣去猜它是真實還是故事?
    (又,其實它本來是假的,被我們這樣講,不會有人認真覺得它是真的嗎?)

    人生啊!

    如果妳要說我耽溺,
    我會告訴妳,我最耽溺的是我那瀕臨死亡的父親與母親曾經留給我的甜蜜家庭。

    不要再回我了。
    她的人生是她的,我的,是我的,
    妳的,也是妳的。

    我現在沒有他媽的鳥心情去想我跟她跟我跟妳跟她之間的事。

    感謝!

    好好過我們自己的人生,別人寫的說的,都是他媽的無聊故事。
    只有自己的,是最真實的。

  2. 這真是我第一次讀完並體會你文章的力道

    你是進步了,或是我到現在才有能力欣賞你的文章

    回歸主題

    這麼輕盈俐落的回應,輕拂不惹塵埃

    文字縫隙無限 旦論功力與存念

    而我最想澄清的,也希望讀者都知道-這是故事,不是真實

    也就是你說的:

    它是歸類在小說捏,又,我在寫故事時有加油添醋,應該也不為過吧!
    這,畢竟不是我的人生回憶錄啊!!!!!

  3. 世安:
    [這兩天就有人要住進來我的房間]
    這點,對號入座的未免太離譜。並不是每個住進房間的人,都是下一個情人唄!
    (別亂入啊~~我前幾天才和那人聊過天啊!怪了。)

    又及,如果妳認為我的文字力道頗有夠力的話,
    那差不多是我進步了耶~~~

    文字。有時候就是文字。
    它故然有我的心情,但並不代表我整個人的故事。

    所以,不要那麼認真的把故事套在自己或別人身上。
    這種故事每天都在發生啊!
    誰拋棄誰,誰又不要誰,誰又劈了腿,每天不是都在上演。
    莫非每天都在講同一個人?不是的嘛!

    不要那麼生氣。真的。
    它是歸類在小說捏,又,我在寫故事時有加油添醋,應該也不為過吧!
    這,畢竟不是我的人生回憶錄啊!!!!!

    我的生命一直在往前的。
    只是妳,從那之後,不在我身邊。
    (還有,不要那麼觀注我寫什麼。)

    又,部落格的機制很笨,見諒捏!

  4. 最後,抱歉,不是故意要留那麼多次言,佔版面

    只是極少在blog留言,一直出現錯誤訊息

    才分段呈現

  5. 那個同居人沒有改變的繼續自己的生活…..,一陣子談到你,他依舊淚流滿面,但現實面迫在眉睫,每天睜開眼,就是數千元的支出,與鉅額的負債,能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嗎,能去思考所謂意義與價值,沒有表面上的改變代表不傷痛嗎,一段情自認盡力了就無怨尤感情結束就是結束了,但現實面無法結束

    那個同居人還惡狠狠的說少了她,生命也少了負擔….像垃圾一般把她丟棄?幹。她又在心裡咒罵了一下。她不明白為何同居人可以完全抺去她存在的意義與價值,難道這樣抹去一個人存在的意義與價值,真的可以讓人 更突顯自己的生命價值?而這樣又能夠更精準的,確認自己的存在?]分手是一段漫長過程的最後結局,簡化成像垃圾般丟棄與抺去或突顯價值去解釋,究竟你們的感情是怎樣的關係,誰依附著誰,誰要誰的認同,個人意義與價值奠基在哪,將一個人背負在肩上,這種關係不會有負擔與壓力嗎?分手只是無法繼續關係,不代表就抺殺意義與價值,這種解讀對誰都太沈重
    感情不是外人能評斷,但我忍不住,要呈現另一個觀點
    耽溺只是過程,不能太久,因為他會拖垮你
    正向思考,樂觀的解讀,相信自己相信世界,甚至相信他人,或許是解藥
    我也知道你絕對聽不下去

    我想你不會相信,但我真心希望你過的好,真心希望你走出自己的路

  6. 每天都在想著自己為什麼身無分 文為什麼日子會落得如此下場…..,我也不懂為何一個近30歲的人,會身無分文,那你們共處的期間,所謂你說的現實生活,房租.食物.生活日用的錢從何而來,因為都由某人支付,所以落到身無分文嗎,一個為了理想肩擔近百萬負債的人,會禁錮另一半去賺錢嗎,還是一些曾經情人間的甜密對話,無意間滿足另一半耽溺的心態,順勢而為,以致身無分文的以固定愛情裡的傻勁去活在自己的世界,我始終堅信每個人要為自己的生命.當下與未來負責前進與累積,因為身而為人

  7. 不談現實金錢面,覺得幹沒有心情慢慢找,是個人情感狀態,是自己的感受,還是也雜夾現實問題,或不論情感與現實都是個人認定,再如果與同居人相處,沒有建立互信,所有語言都可任由個人當下情境去解讀,這又是單方面造成的嗎?是誰沒有心情慢慢找,是誰逼誰走,又有誰是因為誰的離開而要搬進來取代誰

  8. [這兩天就有人要住進來我的房間…],這整段在暗示你前同居人劈腿嗎?還是我誤會了,就我所知他沒有劈腿,一個共同居住的地方,如果在現實面,彼此立基相同,有對等付出,誰有權要誰立刻搬出去,

  9. 耽溺似乎是惟一甚或一貫的選擇,因為惟有如此,當嗎啡用,才不用面對真實的自己,真實的過去,真實曾經發生的點點滴滴
    伏流式的文字最不易激起負面強烈的情緒,因為主觀意識被深藏,但形成的潛在圖形與暗示的力道卻驚人無比
    更因如此,我忍不住開口

  10. 有時候
    我想著眼前這人其實特別不ㄧ樣
    但終究還是
    都一樣.

    說過的話,只有記得的人.
    痛苦著..

    活在記憶裡不是好事
    對我來說這樣.
    在過去裡珍惜,也別忘記好好愛自己.

    1. 我一直活在記憶裡。
      好的那一部分。

      比方說怎麼相戀的。
      比方說某個日子裡,特別想起某些事。
      比方說看到竉物想起很多很多記憶。

      人是不能耽溺在記憶裡,
      但人不能沒有記憶,
      有誰能想像過去自己的空白,
      爾後去面對人生呢?
      我想有這樣的人,但少數。

      我怎麼會忘記愛自己捏?
      那麼多愛我的人存在著:)

      感謝你來。

    1. 失戀的時候,或許難免不開心吧。
      但人生是往前的,只有身心愉快,才能往前滴:)

  11. 有一天,可以將心上的石頭搬開。
    有一天,以為的逃離其實是迎向希望的未來。
    愛與不愛,
    都要讓自己的心平靜愉快。

    1. 謹記在心!
      妳可是第一個說逃離是迎向希望的未來的人啊!!

      是的。
      愛與不愛,都要平靜愉快啊!

  12. 不僅僅是同居人, 每個想離開感情的人都幾乎做著相同的事,
    因為他們不再愛了、不再戀了、不再停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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