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總是告訴我:「像你這個年紀,我都在養活一家子,我還要養我媽媽,還買了房子,開始繳貸款。」諸如此類的事。這話我大概從二十歲出頭一直聽到現在,我一直在想,到底是像我這樣的小孩真的如此糟糕嗎?還是根本這是個奇怪的時代呢?
我依然記得那些寒暑假,或者是例假日,同學邀約一起出遊的日子,除了學校的旅行外,我概不參加同學的同遊。除了我不喜歡團體活動外,最重要的是那些日子,我們在熨斗、小剪刀、線頭、鑽子的陪伴下度假。當我前陣子在7-11看見一個男人拿著一張註冊單,上頭的金額像我這樣接案工作,還真的繳不起。(所以我們怎麼可能養小孩?)
我想起和母親、姊姊一同工作的那幾個夏天,我總是去買早餐花了一個鐘頭,買午餐有時半個鐘頭,晚餐煮好前,要待在爐子前顧火,要先燙洗過哪些東西,要把什麼切進湯裡好讓晚飯時間可以吃到一鍋湯,其他的時候,我們就是在幫忙一起掙錢。那幾個夏天,我們就是這樣做著事,不及母親的辛苦,卻比起同齡的孩子,多了一點點不同。(而我相信,我的同學中,有許多也是這樣子的。)
慢慢年紀大了,母親的債還得差不多,我們唸了私立的學校,每學期的費用就是十來萬,母親仍然一日做14小時以上的工作,為我們掙一些學費。我們沒有多太多的錢過多奢華的生活,我可能也是到了開始賺錢後,才會買一件超過200塊的T恤。但是我們很幸運的是,誰也沒因為讀了私校,背了一屁股的債。(這也是我由衷感謝媽媽的地方。)
1999那年找了一個錢不算少(剛畢業)離家近,還附午餐,也不知道做什麼事的網路工作。泡沫化來臨之前我就消失在那間公司,因為我們都不明白怎麼樣在網路上賺錢;泡沫化來臨後那公司也成泡沫消失在離我家很近的地方。我轉而北上,開始過著我自以為是的追夢時光。
2000年我在台北覓了一個工作,付完我的房租、保險,剩不到一萬塊,領了幾個月的薪水後,跟同事集體離職,離職的某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們得要趕在試用期滿前,擺脫掉我們手上那個與公司簽的那份該死的合約。我們都知道即使我們違約在期滿後離職,那個約也不能抵觸勞基法,但年紀小是會害怕的,什麼法律、法院、勞基法,怎能不怕?十一月二十日,我到了另一個人稱羨的好公司工作,在那之前的十幾天薪水,我至今都沒領到。
我們幾個二十出頭的小孩,站在郵局前寫存證信函,寄給資方,幾個月後收到勞工局的協調會議通知,資方拿著我們的合約告訴我們會告到底,我不想浪費生命決定和解,放棄那一萬多塊的薪水(而我那時繳完房租不到一萬塊可以生活。)
後來我的工作都還算順利,都是大公司、大集團、薪水也都還算可以,但以台北消費的水準來說,我只夠過剛剛好的生活,沒有3C,沒有相機,沒有iPhone(廢話,那時候也沒有好嗎~),連一本書都一定要去水準書局凹一下。很多人都以為在台北生活就是很了不起的,像我這個樣子的人, 就是在台北努力的呼吸、喘氣而已。
我本來以為,我那個進入協調的工作,沒有加班費硬凹的資方是怪胎(這也是離職原因一個)。慢慢的發現「責任制」這個東西慢慢在發酵,而且以我所在的行業更是嚴重。
但說實在的,我其實沒有被責任制荼毒到什麼。因為我真的是責任制,編雜誌的時候,會有做不完一定要留下來做的狀況,但一個月大概只有一半不到的時間,最多就是截稿那時候。其他的狀況差不多就是這樣,一個月裡有幾時忙,幾時不忙,一年裡有幾時忙,幾時不忙。不忙時就正常上下班,忙的時候就多做一點點,好像也不為過。
可是就我07年底在台北找工作時,我才發現各行各業的責任制像長了蛆一樣爛在每一個公司裡。我的面試要求有一項:「不加班!」應該是因為這樣所以我找不到工作。面試的人總是會嚇一跳,這是什麼鬼求職者?
那麼容我問一個問題:「如果今天加班不是因為我摸魚,而是因為主管太晚做決定,主管事情太多沒法處理,但東西明天就要,請問這樣你要不要付我加班費?」(我也可以接受補休喔~雖然我都沒休完過。)我曾經因為這個問題被責斥沒有禮貌、說話太超過,但是我還是想問:「如果是這樣,你要不要付我加班費?」
離開職場後兩年的我,靠著什麼事都做,活了兩年(當然我也靠著一些存款過活)買了許多當時在台北沒法奢侈的3C,堆了許多DVD、VCD和書還沒看,買了一些名牌的衣服、褲子、鞋子(但是T恤390還是覺得貴。XD)我又想起母親時時會叨唸的那句話。
我突然羨慕起母親的工作。她在家裡代工成衣,做一件就算一件的錢,你要多賺就多做,實實在在的做12小時領12小時的錢,技術越純熟,做的件數就越多,收入也相對增加。我也一樣,我的工作一模一樣,一張DM多少錢,我做多少就有多少,只是我的案子不像母親的成衣那麼穩定。她問我:「你什麼時候要去找工作?」我問她:「有那種不剝削員工的工作嗎?」她沒答。
08年我離開書店,我找過工作。那些工作差不多都有這樣的要求,第一隔週休,第二算全勤遲到一次就沒有,第三沒有加班費,第四可能沒有勞健保,第五月薪比現在22K多一點點23K,第六主管講不出他要什麼……我很想念我那個有加班費的工作,平時1.33的乘,假日1.66的算,現在應該也沒有了吧!
母親說:「像你這個年紀,我都在養活一家子,我還要養我媽媽,還買了房子,開始繳貸款。」
我好想問她:「媽,這是個什麼樣的時代?為什麼小時候你們要我們唸書、考大學找好工作,所以我們不能多一點課外 讀物,不能多一些才藝興趣,不能打球聽廣播揮霍時間,等到我們長大了,好工作也少了,連像以前你們在我們身邊那樣子看電視的時間都沒有?朋友們的見面總是要在週末,週末的朋友總是在加班工作,這到底是為什麼?」
週日,我看到了一個美術工讀生的工作,我沒有猶豫寫了履歷,原因不在於它的薪水會有多高,它離我家到底有多近,而是因為工讀算時薪,時薪搞不好都比那些正職來得有生活品質。錢很重要啊,可是誰來告訴我們這一輪應該要養孩子、買車子、買房的人,到底領一份平均時薪可能會少於工讀生的薪水,該要怎麼重要的撐起那些在父母眼中,理所當然應該要有的而沒有的東西?
最後加個題外話:許多人問我為什麼支持獨立書店的「反折扣」?沒有太多的為什麼,因為我也不喜歡別人從我的工資裡賺折扣。但我知道許多人不得不買折扣的東西,就像我目前也只能「立志」不買折扣書,我也希望有那麼一天,我不買折扣書,可是誰告訴我,那些我支持的反折扣,你們有沒有回饋到你們每一個辛苦工作的員工身上?
P.S
傍晚,高雄有一場雨,有秋天的氣息。
圖為母親工作中。
換日線的話:最糟的時代真的是最好的時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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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有看到。
感謝:)
生活是不可預測的,下一秒的事是未知的,但可把握是珍貴的這一刻。
唯有不斷充實儲備自我的能量,以面對未知的挑戰。
講起來容易,要實踐卻很困難。
共勉之.
Ming-Jr Ke 筆
明志:
我一直是這樣的喔:)
I love this article. Looking forward meeting your great mom if you allow me. I just got back last night for 6-week stay this time.
才想寫信問妳那裡好嗎?呵。
所以back是在台灣還是美國?
我這兩天在跟my mom生氣她老是罵我不做家事這件事。
過兩天就好了,我想。:)
她應該認識像妳這樣的朋友,總是世界很大,可以看看別人看見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