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歲到二十歲這之間,我有大部分的課後時間都在打籃球,高中三年我應該一週可能有六天都在打籃球,不一定打比賽,沒人一起我也可以一個人投籃跑場一個小時以上。(現在也可以,但久不打球得買鞋或找喜歡的場地。)當時沒有想過「健身」「瘦身」或是要擁有什麼好身材,174cm/64kg應該不用特別要求自己身材了吧!
二十歲之後去台北工作,雖然非常想要打籃球,但沒有習慣的球伴、場地,也不知從何開始找回運動的節奏,只有一陣子同事約打,才零零星星地對戰了幾次,然後總是一直被搧鍋子。(高,是打籃球的利器,但不見得跳贏彈力好的。XD)或偶爾拿顆籃球去新北台北交界的幾個河邊球場投投籃。
在台北工作七年,我幾乎遺忘了:我是個運動的孩子。(但偏就是不愛打入群體。打籃球需要有伴。)照青春年少的大人們形容就是個成天動個不停靜不下來死不唸書的孩子,再難聽一點也許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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