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最好的音質,我寧可花掉大量的零用錢去買TDK的空白錄音帶」——座標〈台北〉。

那是一個音樂取得不是去買CD、卡帶,就是拿起空白錄音帶放有錄音功能的收錄音機,趕在在電台DJ播歌的前幾秒、前奏出現前按下錄音鍵,錄下可以一直重複播放自己喜歡聽的歌的年代。

打開《我的流行音樂病》,記憶就將人拉回那個買空白錄音帶錄歌的年代。那個年代的集體記憶,有著流行音樂病的孩子,書包裡肯定有一台隨身聽、幾顆電池、耳機,和幾捲自己精心錄製的精選集,上頭還用著歪歪斜斜的小字寫著曲目,照現在串流年代的聽歌習慣來說,一捲錄音帶就是一個播放清單,重複的在日子裡隨自己在課堂上、上放學的路途間,或者就那麼一整日、一整個月,不能上一首、下一首只能老老實實地接續著聽著哪首歌挨著哪一首,連前奏幾秒會出現都算得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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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聽起張雨生很久以前在新加坡木船的現場演出,才想起我可以參加這個matters的社區活動。

在大部分人還沒流行起「斷捨離」這個名詞前,2007年我剛回高雄時幹了一件我此生少數覺得遺憾的事。我的房間太小了,但是興趣太多又特別喜歡蒐集,既然要留在高雄定居了,就應該要清理一個讓自己舒服的空間,於是我著手開始丟掉很多東西。

(但即使未滿三十前就開斷捨離,興趣太多這個性格,依然在我年過四十後還是沒辦法有個極簡的空間。)

我最開始丟棄的是初戀時跟情人以email往返的情書,那些信每封動輒超過一千字,而且都是以十二級字印出來的紙張,厚厚一大疊的情書,就是怕哪一天電腦掛了,這些文字都會不存在,於是我一一列印下來後,又一一用碎紙機至少碎掉了三袋以上的小垃圾袋。(而且每張都彩色列印我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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