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敦道,記我三年的一夜情!

一直到我的新戀情展開時,我才真正的發現那段我與B談了三年的戀愛,居然像是一場一夜情,維持三年的一夜情。而那腦中的畫面,一直停在B與我卸下了彼此全身的衣物,幹上了那一刻。而這三年來的畫面,我最深刻的記著的,居然也只剩那個畫面,怎麼開始的,怎麼戀愛的,怎麼生活了三年多的,好像都不在記憶裡面了。就連新戀情給我的那種戀愛的緊張、期待、思念、曖昩,在B身上,好像都沒有感受過,可我卻不知道我們究竟怎麼把那段一夜情拉長到那麼長,那麼久?而又為什麼還會有想跟這個人過一輩子的心情,最初是為了什麼?

那三天,我每天都在等B上線,MSN上,總是想見他一面,他說他不常午前上線,是為了我才出現。我們聊著聊著,從白天至黑夜。B不斷的說著:「不要愛上我啊!」,我也不斷的說著:「你才不要愛上我吧!」就在這樣的相互試探下,我們就在一起了。但到底怎麼在一起的?他說我追他,我說他追我,沒一個準,倒像羅生門了。沒幾天後,我們看電影,他問我要不要讓我帶他回家陪我,我說:「不要。」坦白說這樣的愛情來的太快,讓人有些招架不住。

只是我的沒有準備好,始終沒有成功對抗成功我的寂寞及孤單,終於在他的床上,我們坦承了,也許諾了。但我恍惚的以為那只是一個夢而已,直至天明,才知道那是真的。接下來的三年多裡,在爭吵、怨懟、以死相逼、鬧失踪……那些足以薄弱本來就不穩固的情感,那小情小愛的小溫暖,不是沒有。只是太害怕失去,把彼此抓得牢牢的,絲毫的喘不過氣,彼此也就失去了自在的呼吸。

快兩千個日子裡,B與我一起,共同的居住,共同的工作,共同的去每一個地方,共同的與同樣的人交流起友情。我們同時還一起出遊,香港,花蓮,苗栗,宜蘭、台東、福隆、台南、台中……我們一起吃飯,上班下班,看電影,喝咖啡,逛書店,甚至年節時,連搭車都要搭同一班,他下台南,我下高雄。

但不論我們在哪裡,做什麼事,幾乎沒有「不爭吵」這件事。而香港,便是段超級精典的經驗。彌敦道,很長很長,我們逕自的在滿是廣東話的街頭爭吵,為了什麼?是的我真的完全沒有記憶了,我只記得每次那樣子的爭吵,我的世界都像要瓦解一樣,我只想逃(而當時,我們才認識一年,到底又為什麼再撐了兩年多?)。於是我放下他,鑽進了這城裡的,不熟悉的地鐵站,再回頭尋他,不免再次為了逃跑爭執一番。

香港便成了我印象非常非常深刻的城,除了這是我第一次踏出國門的城市,剩下的,便是站在彌敦道,那個與B爭執的地鐵站出口,經過了三年,我居然還能夠,站在那裡跟著同行的人說著我與B曾經爭吵的經過。但有趣的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次在彌敦道拍的照片都是模糊的,那或許是提醒著我,下一次憶起彌敦道時,得憑靠自已的記憶了,自己一個人行經這座城市的記憶,不再有B!

是的。我用四天蓋掉了那段維持三年的一夜情!在彌敦道上,在香港!

P.S
照片是唯一一張沒有糊掉的彌敦道。
高雄傍晚下了場雨。
很巧,這文是我部落格的表定第500篇。就當成一種告別及結束了。我不要再再見!
(如果有看不爽的人,請不要靠夭,你私下要怎麼幹譙我請自便,但不要來我這裡撒野!)

換日線的話:唉呀!彌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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