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妳分手後的一兩個月後,我知道應該讓妳走了,從我心上走了,最好連記憶全部抹去,最好什麼都不要再想起,任何妳的消息我都不想知道,我跟認識妳的、知道我們談過一場戀愛的人公告:「不要再跟我說起她,此生我不會再與她有連結。」有時玩笑話的學著《甄嬛傳》的末了,雍正對烏拉那拉氏說的那句:「朕與她,死生不復相見。」
很多人不太明白,也沒有什麼深仇大恨,甚至是好聚好散的分手,為什麼要說出這麼訣絕的話?我想多半都是一種,在心裡把路走死了、把話說絕了,好讓自己沒有任何機會可以軟弱,可以有機會重來、重來、再重來,或者不讓自己留著一點未滅的火光,不讓自己在心裡盼望著哪日勾動什麼天雷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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